有位朋友和我聊了一會,就推測說我應該是喜歡寫信的人。這説的很對,不久前我還在手寫信件,寄給我的朋友。我很喜歡古老的、慢的生活和交流方式。昨天,我和潘牧師說,我喜歡香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,我可以不帶手機出門,我喜歡使用現金。至於,我爲什麽喜歡手寫信件,我説不出來具體的原因,但我能説比起即時訊息我更喜歡郵件。電子郵件也不錯,至少回復需要時間,不打開郵箱就算是沒收到。但是信不可以常寫,至少是表達自己和描述自己的生活的内容不可以頻繁地告知他人,我已經不想再贅述那些以前講過許多遍的話,如果當天給誰寫了,又能叫我在日記寫些什麽新的東西。
細數我曾經寫過的信,比大多數人是要多的,可我也常常是那個寫信的人,卻很少有收到回信。別人都不喜歡寫信。有一首歌《她整晚在寫信》,不是歌的旋律或是歌詞吸引我,是這個名字讓我很有觸動。我確實有過凌晨翻出紙張和筆,為他人寫信的經歷,并且不止一次。也如前文所説的,我鮮少手信,所以在我的内心深處,我有這個期望,繼而有了我的一個網名”她整夜在等信“。我擅長等待,我等別人主動,等別人給我寫信,但不知何時開始,我不再等待了。
在微信讀書把《見信如晤》加入書架的時候,以爲這是一本小説。故而,在2025年的伊始,我想讓自己輕鬆一點,選中了它。事實上,這比小説更輕鬆,也更無聊。我想這本書——這個”私密信件博物館“項目的精華并不在於書信的内容。可惜,我看的是電子書,無法觸摸甚至無法完整地感受到書記裝訂和設計的巧思,只能接觸到信件被翻譯過來的生硬文字。
讀者應該能夠在與這本書相遇的時候意識到一個重要的道理,也許不可以用道理來描述。那就是”書信“作爲人與人之間交流、連接的方式,是那麽的特殊;特殊在哪裏呢,但就是特殊。整編成書固然付出了許多心血,但這一系列的内容放在可觸可及的博物館,才是最正確的最高效的傳達方式。最最重要的,就是信件的紋理、氣質和時間。
對於這本書,我想説的就這麽多了,下面大概整理一下被我標了高亮的地方吧。總覺得,看完一本書,不好好用文字的形式思考一遍就開始下一本,是不足以當作完成了一本書的閲讀的。
“言論自由”的意思是,你支持人們有權説出你全然不贊同的觀點
這是自由美利堅一直都在擁護的公民權利,我們自然是無法做到的。但在日常生活中,應該盡可能地尊重他人吧。就像有的人對國家盡是詆毀,有的人能夠共情一個團體的局限。思想的不同,在產生和存在上是平等的。
藝術是無用的,因爲藝術的目的只是營造情緒,它不是爲了以任何方式來知道或影響行爲。
用情緒來感受藝術,這個説法我是很贊同的。這同時也承認了我是無法欣賞藝術的人。感覺和情緒還是有些不一樣,感覺是在下判斷,而情緒我暫時還沒有能力描述。
建議別人過什麽樣的人生,這行爲與自大狂幾乎無異。擅自給一個人指出正確的最終目標——用一根顫抖的手指指出“正確的”方向,是傻子才會做的事情。……所有的建議只屬於提供建議的那個人。一個人的真理可能是另一個人的災難。我不是透過你的眼睛看人生的,你也不是透過我的眼睛。假如我試圖給你“具體的”建議,那你恰如問道於盲。
嗯。對。
你不必對世界負責,你只需對自己的創作負責。
好的。
地球上還有許多飢腸轆轆的孩子,我怎能提議花費數十億美元經費,用於飛向火星的航行。
對於回信,我并不認爲。人類不該過於向外探索,我已經説了很多次了。
死亡,你想來便來吧,我將勇敢迎接你。
死亡是他者,他來到,我的生命便結束。
真正偉大的挑戰,是與一個女人共度餘生,以此來證明你的魅力和男子氣概。……男人最幸福的事,莫過於在一天工作結束時回到家門前,知道有人在門的另一邊等待著他回家的脚步聲。
嗯。正確的。
現在才發現原來《她整晚在寫信》是《命硬》原版。
她 整晚在寫信
問安的信每日寄
旁人話 大戰結束了 誰人未死早回來
傳聞話 同僚亦曾在那戰地 找到你
泥濘內似已沒生氣
唯獨她始終不信等你
尚有個她 未心死
天天衰老仍然守侯你
時常在想你正在某片地 悠然地呼氣
若你那天 未先死
請抽一晚回來一起
這盼望很悠長
大概應該結尾
不過未 不過未
她 堅決地找你
用她僅有那啖氣
眉頭白 誓約卻不老 維持在初戀時期
年和月 人和物全部會變易 不等你
誰人又會這樣等你
猶像她天天寫信給你
尚有個她 未心死
天天衰老仍然守侯你
時常在想你正在某片地 悠然地呼氣
若你那天 未先死
請抽一晚回來一起
你要是不回來 怎結尾
尚有個她 未心死
兩眼漸盲仍然指望你
回來或許晚了十個十年 然而未捨棄
就算殘疾或失憶
一早新結紅顏知己
你要是肯回來
沒有枉他對你
心不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