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雾都的黑暗到黎明的光亮——《霧都孤兒》

這是我讀的第一本Charles Dickens的書,因我上一本書看的是網文,這本書讀起來就有明顯的大作家的感覺。語言上,作者——或者說也有譯者的部分原因——擅長用比喻和動詞結合來描寫人物的情感,也頗具幽默。但優美的語言和一些描寫手法,也不全是優點,如果過多了就成了辭藻堆砌。幸而作者是把握好這個度的。而大作家的作品,往往蹦出有深刻道理的語句的頻率會更高,篇幅也會更長一些,在這邊書裏面屬於高頻但篇幅短。我個人會比較享受長篇幅的議論思辨的文章。

説完語言上給我的感受,那就來説劇情。一開始看到微信讀書上顯示一千多頁,我想著應該能夠很快看完了,但不料讀起來甚慢,這是無法用眼睛掃過就能完全掌握劇情走向的,許多文字是無法忽略的,這也是一處作者和譯者的優點,廢話很少,成篇幾乎都有有價值的信息。主人公Oliver Stwist的童年生活是悲慘的,幾經挫折。從出生開始便失去了唯一可能疼愛他的母親,生活在受官員欺侮剝削的公立機構,到被打發到棺材鋪頭作學徒被共事的大小孩欺負,到連夜擔著飢餓與消瘦的身體逃走前往“霧都”倫敦,盼望能夠靠自己活下去,到被賊窩拐騙加入下流行業但他不與其爲伍。這些内容不過占了書的前1/4。

我們以爲可憐的男孩被好心的布朗勞先生照顧,從此就可以過上幸福的日子,但進度條依然提醒著轉折與危機的到來。他再一次被賊窩的人拐走,回到了被關著、被欺負、被生拉硬拽成爲一個盜賊的日子。但在一次夜盜中,他再一次受苦,卻真正迎來了黎明時刻。后就是一連串的調查身世,探訪他想感謝的人,一一查處罪犯。

然而這只是文學作品,有一個人物之間關聯緊密的“巧”。他遇到的好心人,都是與他身世有關的親人。作者解釋這為命運的指引。結合最後的Happpy Ending,可以顯示作者是一個向善的人,他相信每個人都能夠通過緣分找到自己缺失的那一部分,我想他也希望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能夠一直成爲這個世上的真理。

除了和主角有關的主綫情節,另外還有幾處我認爲值得人深刻思考的情節,如果篇幅足夠長我想作者也會想更多地描寫。其一是南茜的一生,她在賊窩中已經像一個在垃圾場工作已久的人一樣徹底被熏臭,但她是複雜的。她看到一個純潔的孩子會生出惻隱之心,她知道是否如何,只是痛苦並無力地看著自己墮落下去,對於她對塞克斯的感情從何而來,我還是無法理解。其二是老猶太這一類道德意識薄弱的人的心理狀態,因爲社會規訓,我們都有善惡與是非觀念,而有一部分誤入歧途的人是迫不得已以此爲生,但也有一部分人他們是自己選擇,並把偷盜當成一項與任何活計平等的工種,他們不會覺得自己是錯的,他們的整顆心和成日想的都是如何害人、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。在他手底下的不同的孩子又都有怎樣的被教育的經歷呢。其三是作者自己也在文末提到的,他特別想繼續更多地描寫露梓的幸福生活,這依然是作者向往良善世界的願望體現。可惜一部小説結尾的美好不可以占據太多的篇幅,否則與前面的苦難對比就不夠强烈。要給人一種終於呼吸到新鮮空氣的感覺。